1、投保规定:本险种只接受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为保险金受益人。投保书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所订立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确认投保书之前,请详细阅读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确认条款含义。
2、保额限制:每一被保险人投保世纪航卡B款以1份为限。
3、投保年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至70周岁。
4、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障期限为七天,在获得保单号后该卡所对应的保险责任于选择的保险起期当日零时方能生效(投保当日乘坐飞机的保险责任自获取电子保单号、通过机场安检门开始生效),保险责任终止时间为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5、本卡适用条款为《平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B款)》,详细内容请登陆
www.pingan.com/zizhuka 网站查询。
6、告知义务: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任何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对投保书内各项内容如实详细地说明或填写清楚。否则,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
7、保险凭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世纪航卡B款投保的保险仅提供电子保单。
8、本保险不接受撤保、退保、加保及被保险人更换。
9、保险金申请:发生保险事故后,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及时(发生之日起三天内)凭电子保险单号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将尽快按照有关条款履行给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