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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奖励


分红说明
 何谓“分红”
    VIP会员本人或代为他人通过金色世纪预订酒店并成功交易后(以金色世纪预订系统的记录为准),即可享受折后最低10元/间夜的分红(部分酒店最高可以享受每间夜百元分红)。

 分红兑现
    本分红采取隔月兑现的办法,即金色世纪将于分红产生后的隔月最后一日前将您的应得分红转入您在金色世纪的会员现金帐户。您可以使用该现金账户的余额缴纳会员年费、购买机票、支付酒店房费、旅游度假费用等等。

 注意事项:
    · 本服务仅限享有分红服务的VIP会员(例如:贵宾卡,贵宾金卡等,免费会员、网络注册会员等不享受分红),请查阅您的会员手册是否列明本项服务。
    · 分红有效期为2年,即自您的应得分红进入会员现金帐户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您尚未使用的分红金额将作废,分红不可提取现金。
    · 个人分红所得税按税法相关规定执行扣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第三条第五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与第六条第六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税后分红金额累计不足50元时,该分红将自动累积到下个月,直至达到上述标准后方可转入会员现金帐户。
    · 每笔分红自产生后如果1年后因达不到分红兑现标准而未能转入会员现金帐户,该笔分红作废。
    · 为了您的积分和分红及时累加,我们会通过电话、短信或其它形式与您确认,请将您的有效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 金色世纪有权对分红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并以金色世纪网 www.jsj.com.cn 公告的最新办法为准。

积分数规则
 
积分类别
积分规则
积分说明
积分用途
消费积分 国内机票:
每消费5元积1分,机建、燃油税不计积分。
不足累计1分的余额不计分,网上预订获得相应双倍积分。 在“积分商城”兑换相应的礼品。成功兑换后我们将按照您提供的地址为您免费寄出礼品。
国际机票:
每消费20元积1分,票税不计积分。
酒店预订:
每消费1元积1分,客人在酒店的用餐、用车、康乐等附加服务不计积分。
奖励积分 会员提出建设性建议,公司将视情况奖励积分。 通过推荐会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介绍大客户或参与公司活动等方式获得的积分。
向金色世纪网推荐一位新会员奖励1000积分。
购买金色世纪会员卡并注册即送1000积分。
 
 注意事项:
    ·积分有效期为3年,会员每成交一笔订单,金色世纪即为该会员累加相应的积分,该积分自累加之日起3年内有效。
    ·不同会员卡之间的积分不予以累加或转换。
    ·如果没有事先通知金色世纪网而自行取消预订,公司将扣除相应的积分。
    ·如果您申请兑奖,请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申请奖励兑现完毕后,将扣除相应的积分。
    ·如果您使用积分兑换特惠酒店或特惠机票,得到金色世纪确认后,即无法取消,否则将视为会员自动放弃奖励,相应积分仍会被扣除。
    ·使用积分奖励请避开法定节假日和地方大型活动。
    ·积分奖品会不断更新,可换取奖品的种类以金色世纪网《积分商城》栏目的最新公告为准或致电金色世纪会员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 金色世纪有权对积分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并以金色世纪网 www.jsj.com.cn 公告的最新办法为准。
           
100万航意险随票送
 保障范围:
    当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给付相应的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保险开通办法:
    当您成功购买机票后,金色世纪将及时为乘机人开通本保险。保险开通后,平安保险公司将通过短信、Email形式通知您。

 保单查询办法:
    a、登录 www.pingan.com,在“个人客户/保险/自助保险卡专区”进行查询;
    b、拨打平安客服专线95512进行查询。

 温馨提示:
    1、因本保险仅提供电子保单,故请填写电子邮箱地址,以便接收电子保单。网上投保生效后电子保单会实时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您也可以通过投保信息查询功能查询您的保单信息。
   2、投保前请详细阅读条款费率及投保规则。
   3、投保成功后,请及时记住并保存页面上所反馈的电子保单号记录,以方便查询及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