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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奖励


分红说明
 何谓“分红”
    会员本人或代为他人通过金色世纪预订酒店并成功交易后(以金色世纪预订系统的记录为准),即可享受折后最低10元/间夜的现金分红(部分酒店最高可以享受每间夜百元分红)。

 分红兑现
    本分红采取隔月兑现的办法,即于隔月中旬前自动转入会员帐户(金穗—金色世纪联名借记卡),例如8月成功入住后的分红,在10月中旬前转入会员帐户。

 注意事项:
    ·税后分红金额不足50元,或因特殊原因分红未到帐者,该分红将自动累积到下个月分红期。
    ·个人分红所得税按税法相关规定执行扣税。
    ·分红有效期为1年,即会员税后累积分红额度1年内不足50元,分红作废。
     例1:王女士2006年7月1日注册成为金色世纪俱乐部会员,截止到2007年7月1日其分红额度为税后40元,则在2007年7月1日,该分红额度作废。
     例2:李先生2006年7月15日成功收到分红90元,在距该次分红1年后,即截止到2007年7月15日,其税后分红累积额度只是24元,则在2007年7月15日,24元分红作废。
    ·为了您的积分和分红及时累加,我们会通过电话、短信或其它形式与您确认,请将您的有效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金色世纪网有权对分红规定进行调整,并以金色世纪网www.jsj.com.cn最新公告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积分数规则
 
积分类别
积分规则
说明
积分用途
消费积分 机票预订:
实际消费金额×20%
通过预订机票、酒店、餐饮等产品所获得的积分   奖品兑换:登录www.jsj.com.cn中的“积分商城”兑换相应的礼品,成功兑换后我们将按照您提供的地址为您免费寄出礼品。
酒店预订:
实际消费金额×100%
餐饮娱乐预订:
实际消费金额×20%
会议会展:
实际消费金额×20%
奖励积分 会员提出建设性建议,公司将视情况奖励积分 通过介绍会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介绍大客户或参与公司活动等方式获得的积分
向金色世纪网推荐一位新会员奖励1000积分
购买金色世纪会员卡并注册即送1000积分
登录www.jsj.com.cn网上预订获得双倍消费积分
 
 注意事项:
    ·积分有效期为3年,会员每成交一笔订单,金色世纪即为该会员累加相应的积分,该积分自累加之日起3年内有效。
    ·不同会员卡之间的积分不予以累加或转换。
    ·如果没有事先通知金色世纪网而自行取消预订,公司将扣除相应的积分。
    ·如果您申请兑奖,请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申请奖励兑现完毕后,将扣除相应的积分。
    ·如果您使用积分兑换特惠酒店或特惠机票,得到金色世纪确认后,即无法取消,否则将视为会员自动放弃奖励,相应积分仍会被扣除。
    ·使用积分奖励请避开法定节假日和地方大型活动。
    ·积分奖品会不断更新,可换取奖品的种类以金色世纪网《积分商城》栏目的最新公告为准或致电金色世纪会员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 金色世纪有权对积分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并以金色世纪网www.jsj.com.cn公告的最新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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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本人或代为他人通过金色世纪预订机票并成功交易,每张机票加赠7天航空50万、轮船20万、火车20万的意外身故、伤残保险、保单形式为电子保单,具体保险细则请咨询平安保险公司。
 
 什么是电子保单?
    指保险公司借助遵循PKI体系的数字签名软件和企业数字证书为客户签发具有保险公司数字签名的电子保单。

 如何查询电子保单?
    请拨打平安保险公司服务电话95512或登录www.pa18.com查询。

 保单开通
    本保险由金色世纪为您开通,开通日期为您所购机票的航班起飞当日,其中航空险在经过机场安检后生效,轮船和火车险在保险开通日的次日凌晨生效。
 提示:本活动属阶段性促销,具体促销政策请登录www.jsj.com.cn查询。 

公司总机: 010-84926666  咨询投诉: 010-84923232转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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